出院服务


6.出院服务

为住院患者提供办理出院结算等业务的服务过程。

6.1 需提供要件:

6.1.1患者本人身份证(资料来源:就诊人);

6.1.2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(农村居民医保420元/年,暂无医保卡的,请携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即可)(资料来源:就诊人);

6.1.3预交金收据(资料来源:办理入院时住院处提供纸质版);

6.1.4如您使用银行卡交费,请携带此银行卡(资料来源:就诊人)。

6.2 办理路径:

窗口办理:住院处服务窗口(住院处在病房一楼西侧)。

6.3 办理时限:

6.3.1医保患者:自患者出院之日起7个工作日(节假日顺延),办理出院结算。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办理出院结算,请联系主治医生。

6.3.2自费患者:患者出院之日请与主治医生确认具体办理出院结算日期。

6.3.3出院结算办理时间:工作日:上午8:00—11:30、下午13:00—16:30。

6.4 温馨提示:

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就医,如有疑问,您可拨打咨询电话:024—89601896转8518。

涉及银行卡退费的患者,最晚15个工作日到账,如规定时间内未到账,请携带退款小票、出院结算收据到住院处窗口办理后续事宜。